中原工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中原工学院是一所以工为主,纺织服装和航空技术学科特色鲜明,工、管、文、理、经、法、哲、史、艺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高水平特色骨干大学。学校始建于1955年,原名郑州纺织工学院,隶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纺织工业部,1998年划转为河南省管理,2000年更名为中原工学院。
学校分龙湖校区、中原校区和西区三个教学区,占地1,610亩。校舍建筑面积84.74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5.75亿元,共有藏书446.42万册。学校现有教职工1886人,其中专任教师1296人,高级职称594人,博士489人;有国家级优秀教师6人、全国模范教师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0人;有河南省学术技术带头人7人、河南省教学名师9人、省级优秀教师8人、河南省特聘讲座教授6人,省级及以上教学和科研团队17个。现有全日制普通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留学生共24000余人。
学校艺术类办学历史悠久,师资力量雄厚,现设有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摄影、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等9个本科专业,拥有设计学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含传媒创意与设计学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毕业授予艺术学硕士学位;拥有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含艺术设计领域,毕业后授予艺术硕士专业学位;拥有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毕业后授予新闻与传播硕士专业学位,形成了较完善的涵盖学术型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的文学与艺术学学科研究生培养体系。
学校艺术类专业教学理念先进,注重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在省内乃至全国具有较高的影响力和美誉度,获得了用人单位的普遍肯定和好评,人才培养取得了丰硕的成果。艺术设计学院教师设计制作的《花开盛世》彩车参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天安门巡游、创作的大型油画《焦裕禄》入选“国家重大历史题材美术创作工程”并被国家美术馆永久收藏。服装学院表演专业学生曾担任北京奥运会引导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0周年巡游、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巡游、获第二十届世界超级模特环球大赛全球总决赛冠军(全球美皇后)、获第二十三届环球比基尼全球总决赛亚洲美皇后称号。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生获得全国高校服装设计最高奖“新人奖”、获俄罗斯第12届国际“Gubernskiy Style”服装设计大赛一等奖、获“2018中国深圳服装原创设计大赛”金奖,服装表演专业学生获2019年度版图中国小姐冠军。新闻与传播学院学生在上海电影节、北京大学生电影节、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科讯杯”国际大学生影视作品大赛、齐越朗诵艺术节等高端大赛中屡获佳绩;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2017年“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播音与主持艺术本科专业评估”中获得全省综合排名第一的好成绩。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艺术类专业国际交流频繁,艺术专业学生可以申请赴佛罗伦萨大学、柏丽慕达时尚学院、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韩国东明大学、新西兰国立理工学院和台湾中原大学等十余所国(境)外高校开展交流学习,亦可申请继续攻读国外研究生学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当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3.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60cm,男生身高≥170cm;
4.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考生要求女生身高≥170cm,男生身高≥180cm。有良好的艺术潜质,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
二 、专业成绩及录取原则
美术类专业
(一)专业成绩:
我校2020年美术类专业(包括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摄影、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产品设计)使用各省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学校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
(二)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
录取原则 |
招生省份 |
视觉传达设计 |
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统考成绩。若生源省份规定了艺术类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照各省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省级招办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依照各专业折合后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40%+专业课省统考成绩×6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数、外的成绩顺序录取。 |
河南、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江西、广西、甘肃、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 |
环境设计 |
摄影 |
动画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产品设计 |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
(一)专业成绩:
我校2020年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各省统(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学校不再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
(二)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
录取原则 |
招生省份 |
广播电视编导 |
专业课成绩使用各省统(联)考成绩,若生源省份规定了该专业投档排序原则,按照各省省级招办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若生源省份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依照折合后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数、外的成绩顺序录取。 |
河南、河北、山西、江苏、江西、甘肃、湖南、黑龙江 |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
我校2020年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在部分省份使用各省统(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在举办我校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专业课考试的省份使用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一)专业课校考要求
1.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发的《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文、理科兼收,男女生均可报考,女生身高≥170cm,男生身高≥180cm。
3.收费:每位考生每场考试报名费100元整。
4.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如统一组织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课考试(简称“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取得统考合格证,并符合各省级招办艺术类招生规定,方可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课考试(以下简称“校考”);如该省(市、自治区)未组织统考,考生可直接报名参加我校校考。我校各考点只接受考点所在省份的考生报名考试,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
(二) 考试内容
1.形体观测(满分150分):要求赤脚,穿泳装,测量形体、做规定动作观察形体。
2.台步表演(满分100分):要求女生穿高跟鞋,男女生均着生活装,按要求行走。
3.中文口试(满分50分):按照指定材料回答问题(限时1分钟)。
4.才艺展示(满分100分):要求自备音乐、道具和服装,进行才艺表演(舞蹈、健美操、艺术体操任选一项,限时3分钟)。
(三)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
录取原则 |
招生省份 |
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 |
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的省份录取原则:文化课成绩过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使用生源地省统(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生源地省级招办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按照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省份录取原则执行。 |
使用校考成绩: 山西、江苏、江西、甘肃 使用省统(联)考成绩:河南、河北、湖南、湖北、山东 |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我校2020年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部分省份使用各省统(联)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在举办我校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课考试的省份使用我校专业课校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
(一) 专业课校考要求
1.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发的《202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要求女生身高≥160cm,男生身高≥170cm
3.收费:每位考生每场考试报名费100元整。
4.我校各考点只接受考点所在省份的考生报名考试,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
(二) 考试内容
1.指定稿件朗读(1分钟以内)。
2.即兴演说(根据所抽取材料进行1分钟以内的即兴演说)。
3.以上内容满分400分,根据考生表现评定总分,不分项计分。
(三)录取原则
专业名称 |
录取原则 |
招生省份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使用校考成绩省份录取原则:按折合后的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果综合成绩相同,再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课总分、语、数、外的成绩顺序录取。 使用生源地省统(联)考成绩录取原则:按照生源省份规定的投档排序原则择优录取;如生源地省级招办未明确投档排序原则,按照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省份录取原则执行。 |
使用校考成绩: 山西、江苏、江西 使用省统(联)考成绩: 河南、河北、山东、湖南、黑龙江、甘肃 |
三、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播音与主持专业校考安排
省份 |
地点 |
考点名称 |
考试时间 |
报考网址 |
山西 |
晋中 |
山西传媒学院 |
2020年1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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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 |
南昌 |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
2020年1月19日 |
见江西省教育考试院官网 |
江苏 |
网络平台 |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
见平台通知 |
见江苏教育考试院官网 |
甘肃 |
网络平台 |
阳光高考信息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 |
见平台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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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专业校考成绩查询及合格证等事宜
举行艺术类校考的专业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将于2020年5月15日后在中原工学院招生网(https://zsc.zut.edu.cn)予以公布。校考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单独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自行登陆成绩查询系统下载打印。
五、收费标准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均为每生每年5700元。若2020年河南省出台新的学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六、其他说明
1.参加我校艺术类校考类别考试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省统考,省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校考。
2.关于各专业录取原则:对艺术类各专业规定了专业成绩认定办法、投档原则的省份,按照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执行;生源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未明确相关规定时,按照我校各专业规定的录取原则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艺术类校考调整情况:
(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设有对应专业的省统考的甘肃、黑龙江采用该专业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举办相应的校考;江苏原现场考试调整为采取网络报送视频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具体时间、方案另行通知。
(2)表演专业(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黑龙江省不再进行表演(服装设计与表演方向)专业校考;江苏、甘肃两省原现场面试调整为采取网络报送视频方式进行专业测试,具体时间、方案另行通知。
4.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高考填报志愿时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5.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6.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371—62506905。
7.本简章内容解释权归中原工学院招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