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办法 1、报名:考生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核发的《2017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 2、收费:每位考生每场考试报名费100元整。 3、我校各考点只接受考点所在省份的考生报名考试,不接受跨省考生报考。 二、专业及考试相关内容 1、美术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当年度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考我校美术类各专业的考生要求无色盲、色弱。 (二)、考试内容(考生自备画具) (1)素描(满分200分,时间180分钟):默写。 (2)色彩(满分200分,时间180分钟):默写。 (三)、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人) |
学 制 |
招生类别 |
录取原则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
视觉传达设计 |
100 |
四年制 本科 |
文理兼收 |
按总分=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折算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5700 |
环境设计 |
100 |
摄影 |
50 |
动画 |
50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180 |
产品设计 |
130 |
摄影摄像技术 |
100 |
三年制 专科 |
河南省统考美术专业成绩合格后,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13000 |
2、表演类 表演专业男女生兼收,入校后根据学生身高,结合考生高考志愿,分别在服装学院和经济管理学院进行管理和教学。 服装学院培养的学生可从事服装动态、静态展示表演、策划、组织与编导,服装及相关产品营销方面的工作。 经济管理学院培养的学生可从事交通运输、酒店、会展等部门的乘务、礼仪、专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一)、报考条件 (1)服装学院要求:女生身高170cm以上,男生180cm以上。 经济管理学院要求:女生身高162-173cm,男生身高173-185cm。 (2)有良好的艺术潜质,身体健康,相貌端正,无口吃,无色盲,无色弱,无发音器官疾病。 (二)、考试内容 (1)形体观测(满分150分):要求赤脚,穿泳装,测量形体、做规定动作观察形体。 (2)台步表演(满分100分):要求女生穿高跟鞋,男女生均着生活装,按要求行走。 (3)中文口试(满分50分):现场抽题,按照指定材料回答问题(限时1分钟)。 (4)才艺展示(满分100分):要求自备音乐、道具和服装,进行才艺表演(舞蹈、健美操、 艺术体操任选一项,限时3分钟)。 (三)、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人) |
学 制 |
招生类别 |
录取原则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
备注 |
表演(女生170cm以上,男生180cm以上) |
90 |
四年制本科 |
文理兼收 |
文化课成绩过线后,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5700 |
服装学院 |
表演(女生162-173cm,男生173-185cm) |
经济管理学院 |
3、播音类 (一)、报考条件 (1)符合教育部当年度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女生身高在160cm以上,男生身高在170cm以上。 (二)、考试内容 (1)自备文学作品朗诵(1分钟以内)。 (2)指定新闻稿件播读。 (3)话题评述(根据所抽取材料进行完整的即兴口语表达或模拟主持)。 (三)评分依据(根据考生表现评定总分,不计小项分) 满分400分,考核主要内容:普通话语音与吐字发声、语言表达、思维反应、形象气质。 (四)、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人) |
学制 |
招生类别 |
录取原则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60 |
四年制本科 |
文理兼收 |
按总分=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折算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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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编导类 (一)、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二)、考试内容(笔试,时间180分钟) (1)编创能力考查(满分200分):根据所给视频材料编创故事。 (2)影视作品分析(满分200分):根据所提供的影视作品片段进行评析。 (三)、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及学费标准
专业名称 |
招生计划 (人) |
学 制 |
招生类别 |
录取原则 |
学费标准 (元/人·年) |
备注 |
广播电视编导 |
90 |
四年制本科 |
文理兼收 |
按总分=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折算后,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
5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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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计划编制 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我校艺术类本科各专业均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具体以高考填报志愿时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数据为准。 四、成绩查询及专业合格证等事宜 我校将于2017年4月10日后,在招生信息网(HTTP://ZSC.ZUT.EDU.CN)上公布考生考试成绩及各类别的合格分数线。对各类别专业成绩合格的考生,不再寄发《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请考生自行下载打印。 五、其他说明 1、河南省考生不需要参加我校校考,专业成绩采用相应的省统考成绩;具体以高考填报志愿时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通知要求为准。 2、考生须根据所在省(市、区)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统考,成绩合格后方可参加我校校考。 3、报考我校表演专业的江西省考生,须通过江西省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统考后方可参加我校校考。 4、报考我校且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我校将根据录取原则,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5、我校艺术类各专业的外语课程均为英语,其他外语语种的考生请慎重报考。 6、各专业学费标准届时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的标准执行。 7、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有关规定对新生进行复查,发现有舞弊行为者,将按规定退回原籍。监督举报电话:0371—62506906。 8、本简章内容如与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相抵触时,以教育部或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政策为准。 |